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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侨服务‖单位名称以“河南”开头,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不在省市场监管局的企业,能否在省人社厅办理劳务派遣许可?
 
发布时间:2023/8/1 10:17:46

单位名称以“河南”开头的企业,请在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同级人社部门(或指定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劳务派遣许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化审批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关于规范和促进劳务派遣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3号)要求,我省建立分级负责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省人社厅以及省辖市及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地和管理权限负责对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办理其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经营情况报告核验、注销许可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