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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侨服务‖网络(电商)创业扶持补助
 
发布时间:2023/7/27 9:03:52

适用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开展网络(电商)创业培训服务的技术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

补助标准: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3)审核公示。受理部门通过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到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基本账户。

申请材料:(1)网络(电商)创业扶持补助申请表;(2)网店经营截图,包括网店实名认证信息、网店经营时间(6个月以上)、好评率(90%以上)和营业额(月均不少于1500元);(3)网店营业执照;(4)网络创业人员汇总表;(5)网络创业人员培训合格证;(6)个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