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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侨服务‖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3/7/14 8:18:04

适用对象:毕业学年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2000元/人。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或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p://hnjy.hrss. 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初审上报。各学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请和初审工作,初审后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汇总上报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反馈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向各相关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4)拨付与发放。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1)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2)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3)符合条件毕业生学籍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