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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侨服务‖岗位补贴
 
发布时间:2023/7/12 18:15:59

适用对象: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全日制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可按小时制计算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

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受理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层岗位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应发放工资明细账、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