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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健康--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1 15:47:12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舞阳县检察院!你们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仅挽救了我们这个小企业,又通过指导整改让我们走向正轨。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依法合规经营,努力给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近日,提起舞阳县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该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丁某感激地说。

据了解,丁某所说的这个案子,是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办理的第一例企业合规案件。该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件符合企业合规条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充分体现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舞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到企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该企业无违法经营处罚记录,并为当地群众尤其是残疾人提供多个工作岗位,在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该企业还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在疫情防控、2021年洪涝灾害等期间捐款捐物,多有慈善义举。案发后,丁某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退还违法所得8万余元,主动向检察官提出企业合规整改申请和整改方案。

鉴于案件事实已查清,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承办检察官向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启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托漯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提供的第三方小组人才库名单,成立该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小组开展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的考察和评估。

在三个月的考察期内,涉案企业从硬件设施、管理制度、岗位分工、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整改,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合规成效进行评估,认为该企业在考察期内搭建了与自身特点相符的合规管理体系并整改落实,企业任职人员合规意识显著提高,制度文件和业务经营更加规范,已实现合规整改预期目标。

作为漯河市办理的第一例涉企合规案件,为确保阳光司法、公平司法,舞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案民警、企业法定代表人、辩护律师等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经检察听证,各方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丁某不予起诉,最终,经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对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结后,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并没有停止步伐,更注重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对企业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指导,分析企业短板漏项,从法律专业角度为企业今后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在该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中,舞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实地走访+企业合规整改+第三方评估验收+公开听证、公开送达、公开宣告”的多元化考察模式,实现了企业能负担、真整改、真合规的效果,不仅给企业负责人减轻了心理负担,使企业放下“包袱”更好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也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国家司法政策的“温度”和对民营企业的厚爱,为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履职办案、提供法律咨询等途径,着力依法保护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倾心保护民生民利,为民营企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春志辉介绍说。

(张继光 孟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