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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大学习(六):民宗工作法治论
 
发布时间:2020-9-27 9:56:44

统战大学习之六

        按: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方位,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起点,就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些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创新,为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统一战线的新局面提供了新的遵循。为深入学习宣传统战工作新观点新论断,以统战大学习促进业务大提升,我们特推出统战大学习专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讲、分散学”等形式,陆续就统战知识、文秘写作、档案保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学习探讨。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民宗工作法治论”,敬请关注。

                        “民宗工作法治论”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和法外之教。
      2015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人大广西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要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管控边境秩序、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